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的通知》等精神,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扫黑除恶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成势,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
二、具体举措
上犹县纪委监委将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7—12388
举报网站:http://jiangxi.12388.gov.cn/ganzhoushi/shangyouxian
举报地址:上犹县行政中心五楼520室纪委监委举报接待中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积极监督举报,县纪委监委将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中共上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犹县监察委员会